污水排放不达标被罚100万元
据中国宁波网近日报道,宁波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为污水排放不达标,被市环保局开出了最高限额的罚单100万元。据了解,这也是环保部门针对污水处理企业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。这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这样描述的:宁波市环保局于2013年8月30日在现场执法中发现,你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。根据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五十七条,处以罚款100万元。处罚日期为2013年11月12日。
根据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,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: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,或者未经批准拆除、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,但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。
案件查获后,市环保局严格依法行政,从严从重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。根据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责令企业立即改正,并处罚款100万元。宁波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将推动各地环保执法部门进一步构建全天候、全覆盖、全方位的执法模式,严防、严控、严打各类违法排污行为,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。
大多企业污水处理会单纯在污水里投入聚丙烯酰胺来净化水源,但是如此简单的过滤污水是远远不够的,在投入聚丙烯酰胺的时候必须保证物料能充分接触到污水,从而达到彻底的净化污水,许多企业在处理污水时经常会使用高压风机来辅助整个净化过程。在池内投放净化物料,在使用高压风机令池底曝气对污水进行充氧,并使池体内污水处于流动状态,以保证污水与污水中的填料充分接触,避免生物接触氧化池中存在污水与填料接触不均的缺陷。企业自觉做好污水处理,使我们的水源更加的干净而明亮,为环保事业出一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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